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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算批次混用影响尾款追查 确权账号交接缺失影响供应商申请 回款混入其他业务增加核销难度
- 一笔来款拆抵多张账单
- 收货已完成而供应商凭证仍未补齐
- 客户换主体付款先确认款项归属
一笔来款拆抵多张账单
到账金额覆盖多张账单时,先取得客户提供的付款对应明细。经办人员按账单号逐笔登记核销金额。不能只因总额相等就选取任意几张账单抵销。部分抵销的账单保留未结余额。无法归属的余款暂列待核,继续向付款联系人查证。核销完成后,向业务人员提供仍未结清的账单清单。
收货已完成而供应商凭证仍未补齐
仓库已经登记收货,供应商的结算凭证尚未全部到齐。采购清单与送货单使用了不同的品名写法。经办人员需要先确认是否对应相同物料。部分附件后来补入,却没有注明原业务编号。台账按完整单据进入结算,已收货项目仍留在待补资料中。供应商查看交货记录后,以为付款手续已经完成。双方对当前进度存在不同理解。实物交接结束没有直接带来结算资料齐备。
客户换主体付款先确认款项归属
来款户名与客户名称不同时,先查客户提交的付款说明。说明中应能找到所付账单及对应金额。业务联系人确认前,这笔来款保留待分配状态。不能仅凭备注中的简称就核销另一客户的应收。需要补充说明时,沿原有业务联系渠道核对。归属确认后,核销记录保留实际付款主体及关联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