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› 应收与结算 › 正文
重复提交申请占用经办核对时间_应收与结算
- 不同业务回款混入同一待核销列表
- 供应商凭证迟到先登记已收货
- 月末截单与在途业务分清
- 交货差异先保留待核项目
不同业务回款混入同一待核销列表
回款记录包含多种业务来源,部分转账没有写明对应单据。经办人员按到账时间排序,难以直接匹配原交货批次。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又按发票日期排列。相同客户的多笔款项因此需要逐项回查。已经到账的资金仍留在待核销状态。收款信息与业务信息之间的对应不足,延长了结算收尾。
供应商凭证迟到先登记已收货
仓库验收完成后,将入库单传入结算待办。凭证尚未送达的采购单单列待补状态。经办人员按供应商和采购单号发出补件查询。不能因凭证未到就把实际收货从业务台账中删去。收到凭证后核对商品数量与约定价格。存在差异的项目退回具体商品行核查,再接续结算确认。
月末截单与在途业务分清
对账截止时,部分货物可能仍处于运输或验收过程。已经发出不代表已经满足当前结算条件。经办人员需要知道各项目停在哪个环节。在途项目转入下一周期后,原记录仍应能够追踪。不能因跨过结算日期就重新建成没有关联的新业务。后续验收调整需要回到对应订单。两期清单之间的接续项目要防止重复列入。截止状态明确,下一轮对账才便于接着核对。
交货差异先保留待核项目
交货数量出现差异时,结算清单需要显示尚待确认的部分。单方先改数量,会让后续核对失去原始依据。仓库签收内容与买方验收内容可能关注不同项目。经办人员需要把各自记录放在一起查看。待核差异不应悄悄并入下一次订单。后续补交完成,也需要对应原差异项。款项处理依据实际确认结果接续。争议项目与已经确认的部分分清,其他业务才容易继续。
随货单据与电子信息同步接收,签收简写留下货损争议,多仓调拨遇到批次顺序冲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