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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复提交申请占用经办核对时间_分次付款对应原应收项目

· 来源:桐湾商业视点 · 作者:韦言苒
责任编辑:吕言蔓 · 二审:皮书茉 · 三审:赵予川

分类:应收与结算

分次付款对应原应收项目

同一订单分次收款后,每笔款项需要能够对应原业务。付款备注只写尾款,接手人员未必知道属于哪张订单。买方同时存在多个项目时,金额接近更容易混淆。已收部分与剩余待收部分需要分开呈现。不能把最后一笔到账自动视作整单结清。退款或扣减也需要回到对应应收项目。经办人员换班后,仍应能够查清各笔来源。业务清单与到账记录相互对应,才便于确认结算状态。

回款账户变化未传到买方付款岗位

业务经办端更新了收款路径,买方财务仍保留原账户资料。付款前核对时,双方发现通知版本不同。原有联系人提供的说明与新资料没有相同的业务编号。买方暂缓付款,要求重新确认对应交易。供应商看到回款延迟,却以为付款流程已经启动。账户变化的信息空档影响了双方的资金安排。

收货已完成而供应商凭证仍未补齐

仓库已经登记收货,供应商的结算凭证尚未全部到齐。采购清单与送货单使用了不同的品名写法。经办人员需要先确认是否对应相同物料。部分附件后来补入,却没有注明原业务编号。台账按完整单据进入结算,已收货项目仍留在待补资料中。供应商查看交货记录后,以为付款手续已经完成。双方对当前进度存在不同理解。实物交接结束没有直接带来结算资料齐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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