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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货争议备注阻断应收确认-回款混入其他业务增加核销难度-票面主体与收款账户不一致
- 多批交货合并结算后尾款难以逐批追查
- 供应商凭证迟到先登记已收货
- 对账单版本变化保留适用范围
多批交货合并结算后尾款难以逐批追查
供应商连续交货,买方按汇总清单安排付款。各批送货单分别保存,到账信息却没有列出具体对应。部分货物发生退回,汇总金额随之调整。供应商按原批次查询尾款,买方按合并账户解释余额。不同排序方式使双方难以直接对照。经办人员需要把交货、退回和付款重新排到一起。已经结束的批次也被再次纳入核对。合并结算后的明细不足增加了收尾工作。
供应商凭证迟到先登记已收货
仓库验收完成后,将入库单传入结算待办。凭证尚未送达的采购单单列待补状态。经办人员按供应商和采购单号发出补件查询。不能因凭证未到就把实际收货从业务台账中删去。收到凭证后核对商品数量与约定价格。存在差异的项目退回具体商品行核查,再接续结算确认。
对账单版本变化保留适用范围
对账单修改后,旧版本可能仍在不同经手人员手中。表头日期相同不代表内容完全一致。新增扣项与补记回款需要能够辨认。收件人需要知道当前哪一版用于确认。已经确认的旧项目不能在改版时失去对应关系。只发送一张新表,未必让对方注意到具体变化。经办交接需要留下版本与处理进度。最终结算应当能找到双方实际核对过的明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