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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应收与结算】结算批次混用影响尾款追查

· 来源:澜栎产业频道 · 作者:倪清宁
责任编辑:时语栩 · 二审:齐若栩 · 三审:唐舒桐

分类:应收与结算

多批交货合并结算后尾款难以逐批追查

供应商连续交货,买方按汇总清单安排付款。各批送货单分别保存,到账信息却没有列出具体对应。部分货物发生退回,汇总金额随之调整。供应商按原批次查询尾款,买方按合并账户解释余额。不同排序方式使双方难以直接对照。经办人员需要把交货、退回和付款重新排到一起。已经结束的批次也被再次纳入核对。合并结算后的明细不足增加了收尾工作。

分次付款对应原应收项目

同一订单分次收款后,每笔款项需要能够对应原业务。付款备注只写尾款,接手人员未必知道属于哪张订单。买方同时存在多个项目时,金额接近更容易混淆。已收部分与剩余待收部分需要分开呈现。不能把最后一笔到账自动视作整单结清。退款或扣减也需要回到对应应收项目。经办人员换班后,仍应能够查清各笔来源。业务清单与到账记录相互对应,才便于确认结算状态。

对账单版本变化保留适用范围

对账单修改后,旧版本可能仍在不同经手人员手中。表头日期相同不代表内容完全一致。新增扣项与补记回款需要能够辨认。收件人需要知道当前哪一版用于确认。已经确认的旧项目不能在改版时失去对应关系。只发送一张新表,未必让对方注意到具体变化。经办交接需要留下版本与处理进度。最终结算应当能找到双方实际核对过的明细。

一笔来款拆抵多张账单

到账金额覆盖多张账单时,先取得客户提供的付款对应明细。经办人员按账单号逐笔登记核销金额。不能只因总额相等就选取任意几张账单抵销。部分抵销的账单保留未结余额。无法归属的余款暂列待核,继续向付款联系人查证。核销完成后,向业务人员提供仍未结清的账单清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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