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› 应收与结算 › 正文
应收与结算:重复提交申请占用经办核对时间
- 对账单版本变化保留适用范围
- 多批交货合并结算后尾款难以逐批追查
- 签收短少接入对账商品行
- 交货争议备注留在确认材料中
对账单版本变化保留适用范围
对账单修改后,旧版本可能仍在不同经手人员手中。表头日期相同不代表内容完全一致。新增扣项与补记回款需要能够辨认。收件人需要知道当前哪一版用于确认。已经确认的旧项目不能在改版时失去对应关系。只发送一张新表,未必让对方注意到具体变化。经办交接需要留下版本与处理进度。最终结算应当能找到双方实际核对过的明细。
多批交货合并结算后尾款难以逐批追查
供应商连续交货,买方按汇总清单安排付款。各批送货单分别保存,到账信息却没有列出具体对应。部分货物发生退回,汇总金额随之调整。供应商按原批次查询尾款,买方按合并账户解释余额。不同排序方式使双方难以直接对照。经办人员需要把交货、退回和付款重新排到一起。已经结束的批次也被再次纳入核对。合并结算后的明细不足增加了收尾工作。
签收短少接入对账商品行
对账人员先将送货单与签收单按单号配对。签收上注明的短少件数落到对应商品行。送货总额不能直接替代实际验收金额。差异部分附上仓库点收记录,交业务岗位确认处理方式。已确认补送的数量在原差异行下关联补送单。客户付款后再核对差异是否仍在挂账,避免同一短少再次催收。
交货争议备注留在确认材料中
买方对部分货物提出异议,应收确认材料仍将整批交易合并列示。备注栏写有待核对内容,没有区分受影响范围。经办人员无法判断哪些货款已经确认。供应商提供了收货单,买方又补充质量沟通记录。不同材料的批次描述不完全一致。后续确认需要先把无争议部分与待查部分对应清楚。原有整批处理方式被迫拆分。交货状态差异影响到了应收资料的完整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