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业资料网

整理行业公开资料

资料导航

首页 › 应收与结算 › 正文

【应收与结算】确认函含税口径不明造成金额分歧

· 来源:沃锚工业资讯网 · 作者:倪舒苒
责任编辑:何亦衡 · 二审:郑语禾 · 三审:严清屿

分类:应收与结算

回款账户变化未传到买方付款岗位

业务经办端更新了收款路径,买方财务仍保留原账户资料。付款前核对时,双方发现通知版本不同。原有联系人提供的说明与新资料没有相同的业务编号。买方暂缓付款,要求重新确认对应交易。供应商看到回款延迟,却以为付款流程已经启动。账户变化的信息空档影响了双方的资金安排。

票面主体与申请收款账户名称不同

经办人员提交票据信息时,选择了日常使用的收款账户。账户名称与票面交易主体不一致。系统提示需要核对,原申请停在待处理位置。经办人员补充账户说明,却没有同时更新业务附件。处理人员看到的材料仍然保留不同名称。双方需要重新确认申请对应的主体。相同业务的补件记录因此增加。账户资料与票面信息没有在提交前形成完整对应。

一笔来款拆抵多张账单

到账金额覆盖多张账单时,先取得客户提供的付款对应明细。经办人员按账单号逐笔登记核销金额。不能只因总额相等就选取任意几张账单抵销。部分抵销的账单保留未结余额。无法归属的余款暂列待核,继续向付款联系人查证。核销完成后,向业务人员提供仍未结清的账单清单。

本页为行业文档,适用条件与疑问见正文。